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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logo前10名-北京奥运会logo设计分析

tamoadmin 2024-10-16 人已围观

简介1.北京奥运会logo是由谁设计的2.冬奥运动标志是什么?3.冬奥会logo寓意是什么?4.奥林匹克象征性标志5.2008奥运会logo设计?北京奥运会logo是由谁设计的会徽分上中下三个部分,主体为上部大红底色的白色“京”字图形,约占整个会徽的3/5。“京”字形状酷似汉字的“文”字,取意中国悠久的传统文化。整个“京”字图形为一个向前奔跑,迎接胜利的运动人形。“京”字图形下是黑色的英文“Beiji

1.北京奥运会logo是由谁设计的

2.冬奥运动标志是什么?

3.冬奥会logo寓意是什么?

4.奥林匹克象征性标志

5.2008奥运会logo设计?

北京奥运会logo是由谁设计的

北京奥运会logo前10名-北京奥运会logo设计分析

会徽分上中下三个部分,主体为上部大红底色的白色“京”字图形,约占整个会徽的3/5。“京”字形状酷似汉字的“文”字,取意中国悠久的传统文化。整个“京”字图形为一个向前奔跑,迎接胜利的运动人形。“京”字图形下是黑色的英文“Beijing 2008”字样,其下是奥运五环标志。

北京2008奥运会徽形象独特,英文的“北京”和2008年以及奥运五环,将奥林匹克精神与中国传统文化完美结合。

冬奥运动标志是什么?

北京2022年冬奥申委确定了“纯洁的冰雪,激情的约会”为申办愿景,确定“墨舞冬奥”为申办标识,成为北京申办2022年冬奥会的核心元素。该标示以中国书法“冬”字为创作主体。

标识以中国书法“冬”字为主体,将抽象的滑道、冰雪运动形态与书法巧妙结合,人书一体,天人合一;冬字下方两点顺势融为2022,生动自然。标识既展现了冬季运动的活力与激情,更传递出中国文化的独特魅力。

主题口号:

2021年9月17日,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主题口号正式对外发布——“一起向未来(Together for a Shared Future)” 。

“一起向未来(Together for a Shared Future)”是态度、是倡议、更是行动方案,倡导追求团结、和平、进步、包容的共同目标,是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奥林匹克精神的中国宣扬,表达了世界需要携手走向美好未来的共同愿望。

“一起向未来”,中国向世界发出的诚挚邀约,传递出14亿中国人民的美好期待:在奥林匹克精神的感召下,与世界人民携手共进、守望相助、共创美好未来。

冬奥会logo寓意是什么?

寓意着日出东方,代表着热情和希望,也为即将在春节期间举行的北京冬奥会烘托出喜庆气氛。

北京2022年冬奥会体育图标共24个图标设计,以中国汉字为灵感来源,以篆刻艺术为主要呈现形式,将冬季运动元素与中国传统文化巧妙结合,既展现出冬季运动挑战自我,追求卓越的特点,也凝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厚重与精深,彰显了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理念和愿景。

2022年冬季奥运会会徽的含义

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会徽内容和含义,北京冬奥会会徽冬梦将中国传统文化和奥林匹克元素巧妙结合。她以汉字冬为灵感来源,图形上半部分展现滑冰运动员的造型,下半部分表现滑雪运动员的英姿。

中间舞动的线条流畅且充满韵律,代表举办地起伏的山峦,赛场,冰雪滑道和节日飘舞的丝带,为会徽增添了节日欢庆的视觉感受,也象征着北京冬奥会将在中国春节期间举行。

会徽运用中国书法的艺术形态,将厚重的东方文化底蕴与国际化的现代风格融为一体,呈现出新时代中国的新形象,新梦想。中国为办好北京冬奥会,圆冬奥之梦,圆体育强国之梦,正不懈努力。

实现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目标、推动世界冰雪运动发展,为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做出新贡献是中国一贯的目标和美好追求。BEIJING 2022印鉴在形态上汲取了中国书法与剪纸的特点,增强了字体的文化内涵和表现力,也体现了与会徽图形的整体感和统一性。

奥林匹克象征性标志

奥林匹克标志(Olympic Logo)是由《奥林匹克宪章》确定的,也被称乘为奥运五环标志。它由5个奥林匹克环套接组成,可以是单色,也可以是蓝、黄、黑、绿、红5种颜色。环从左到右互相套接,上面是蓝、黑、红环,下面是是黄、绿环。整个造形为一个底部小的规则梯形。奥林匹克标志象征五大洲和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相聚一堂,充分体现了奥林匹克主义的内容," 所有国家—一所有民族"的“奥林匹大家庭"主题。

奥林匹克标志最早是根据1913年顾拜旦的提议设计的,起初国际奥委会采用蓝、黄、黑、绿、红色作为五环的颜色,是因为它能代表当时国际奥委会成员国国旗的颜色。

1914年在巴黎召开的庆祝奥运会复兴20周年的奥林匹克全会上,顾拜旦先生解释了他对标志的设计思想:“五环——蓝、黄、绿、红和黑环,象征世界上承认奥林匹克运动,并准备参加奥林匹克竞赛的五大洲,第六种颜色白色——旗帜的底色,意指所有国家都毫无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帜下参加比赛。”因此,作为奥运会象征、相互环扣一起的5个圆环,便体现了顾拜旦提出的可以吸收殖民地民族参加奥运会,为各民族间的和平事业服务的思想。

自1920年第七届安特卫普奥运会起,五环的蓝、黄、黑、绿和红色开始成为五大洲的象征,分别代表欧洲、亚洲、非洲、澳洲和美洲。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变化,对奥林匹克标志的阐释也出现了变化。根据1991年的最新版的《奥林匹克宪章》"奥林匹克标志"词条的附则补充解释,奥林匹克旗和五环的含义, 不仅象征五大洲的团结,而且强调所有参赛运动员应以公正、坦诚的运动员精神在比赛场上相见。

《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象征,是国际奥委会的专用标志,未经国际奥委会许可,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广告或其他商业性活动。国际奥委会还要求各国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奥林匹克标志, 以确保奥林匹克运动的权威性, 避免奥林匹克标志被滥用。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颁布日期] 2002.04.01

[实施日期] 2002.04.01

[颁布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奥林匹克运动的尊严,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奥林匹克标志,是指:

(一)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

(二)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

(三)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四)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五)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名称、徽记,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吉祥物、会歌、口号,“北京2008”、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标志;

(六)《奥林匹克宪章》第《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是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之间的权利划分,依照《奥林匹克宪章》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确定。

第四条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用权。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下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为商业目的,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

(一)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二)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

(三)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四)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五)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

(六)可能使人认为行为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其他行为;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国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

第七条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奥林匹克标志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告。

第八条 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订立使用许可合同。其中,使用本条例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及其授权或者批准的机构订立合同;使用本条例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订立合同;使用本条例第二条第(四)、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的,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应当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订立合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使用许可合同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依照前款规定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只得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期间内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第九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

第十条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利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等活动,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由海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查处。

第十三条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奥林匹克标志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奥林匹克标志除依照本条例受到保护外,还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保护。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2008奥运会logo设计?

2008年北京奥运会标志的创意源于中国传统的印章艺术。

会徽设计将中国特色、北京特点和奥林匹克运动元素巧妙结合。“中国印·舞动的北京”以印章作为主体表现形式,将中国传统的印章和书法等艺术形式与运动特征结合起来,经过艺术手法夸张变形,巧妙地幻化成一个向前奔跑、舞动着迎接胜利的运动人形。人的造型同时形似现代“京”字的神韵,蕴含浓重的中国韵味。

文章标签: # 奥林匹克 # 标志 #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