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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德曼职业生涯收入排名_罗德曼职业生涯收入

tamoadmin 2024-06-06 人已围观

简介1.黑人球员生涯赚1亿美金,刚退役就破产,如今现状如何?2.罗德曼连续7届篮板王,为何篮板榜排在第23位?3.罗德曼算不算是巨星?4.NBA的罗德曼是什么时候进入NBA的、获得什么荣誉5.乔丹职业生涯十大队友都是什么水平呢?6.丹尼斯·罗德曼实际的进攻能力如何?7.7次篮板王,身体天赋出色的罗德曼生涯为什么仅仅只有29次扣篮?丹尼斯·罗德曼,一个饱受非议的篮圈捍卫者,NBA历史上最具个性的顶尖篮板

1.黑人球员生涯赚1亿美金,刚退役就破产,如今现状如何?

2.罗德曼连续7届篮板王,为何篮板榜排在第23位?

3.罗德曼算不算是巨星?

4.NBA的罗德曼是什么时候进入NBA的、获得什么荣誉

5.乔丹职业生涯十大队友都是什么水平呢?

6.丹尼斯·罗德曼实际的进攻能力如何?

7.7次篮板王,身体天赋出色的罗德曼生涯为什么仅仅只有29次扣篮?

罗德曼职业生涯收入排名_罗德曼职业生涯收入

丹尼斯·罗德曼,一个饱受非议的篮圈捍卫者,NBA历史上最具个性的顶尖篮板手。底特律活塞是他的起飞之地,芝加哥公牛则让他成就辉煌。拥有五枚总冠军戒指,并曾在1992年———1998年连续七年当选联盟“篮板王”。

1986年的选秀大会上,罗德曼在第二轮第27顺位被活塞队挑中,低位加盟的“花大虫”成为了活塞“坏孩子军团”中的一员。初到活塞的罗德曼还只是个一脸稚气、为人谦虚、打球刻苦的孩子,在帮助活塞连夺两次总冠军后(1989年和1990年),托马斯、杜马斯、维尼·约翰逊等著名“坏孩子”前辈的耳濡目染将他骨子里的痞性逐渐激发出来,罗德曼开始成为真正的罗德曼。

“一辈子”的篮板悍将

尽管“大虫”14年职业生涯中只有1987至1988赛季的场均得分超过了10分(11.6分),但从1990至1991赛季开始,一直到他退役的1999至2000赛季,十年之间“大虫”的场均篮板数却从未低于10个以下。在最辉煌的1990至1991赛季,罗德曼平均每场可以抢下18.7个篮板,包括前场篮板6.4个、后场篮板12.3个。1992年3月4日,那是个让步行者球员至今想起来仍在后怕的一天,在当晚同步行者队的比赛中,罗德曼发疯般地抓下了34个篮板,铸就了“大虫”的篮板极限!

正是看中了罗德曼在篮板球方面的高深造诣,1995年公牛老总克劳斯将他带到了芝加哥。乔丹、皮蓬,再加上罗德曼,“禅师”杰克逊将“三角进攻”战术演绎得炉火纯青,而乔丹、皮蓬的进攻得分和罗德曼的防守篮板则为公牛队换来了又一个“三连冠”。1997年1月14日,在出战华盛顿子弹队的比赛中,罗德曼抢下了个人职业生涯的第10000个篮板。退役时,11954个的总篮板数虽然只能排到联盟历史篮板榜的第18位,但“大虫”在抢篮板时双腿大角度分开、张牙舞爪怒目凝神的画面却永远定格在了人们的脑海中。

黑人球员生涯赚1亿美金,刚退役就破产,如今现状如何?

生日:1961年5月13日(他职业生涯的资料在这篇日志的结尾) 身高:2.01米(6英尺6英寸) 体重:99.8公斤(220磅) 拥有6枚NBA总冠军戒指,8年NBA职业球员生涯,先后在活塞队、马刺队、公牛队、湖人队、小牛队效力。多次获得“篮板王”称号。曾出任**“双人组”(Double Team)的男主角。 罗德曼的大体的技术统计,他价值的真正所在! 高中:德州达拉斯市南橡树崖高中 大学:东南奥克拉荷马州大,平均25.7分、15.7个篮板、命中率3.7%。 1986年以第二轮第27顺位入选底特律活塞队。 1987年平均每场院11.6分,8.7个篮板,是他唯一个得分比篮板多的赛季。 共效力过四支球队:活塞队、马刺队、公牛队、湖人队。共背过三个号码:10(活塞队 马刺队),91(公牛队),73(湖人队)五次NBA总冠军(1989、1990年活塞队,1996、1997、1998年公牛队);1990、1991年当选NBA最佳防守球员;1990、1992年入选全明星赛;连续七届篮板王(92-98年);六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第一队。1997年1月,在对华盛顿子弹队一役中抢下个人生涯得10000个篮板球。职业生涯中有一次三双(1996年对76人队:21个篮板、10分、10次助功)。 单场各项统计最高记录: 得分:34分 1991年1月2日对金块队 三分:5个共三次 进攻篮板:18个 1992年3月4日对步行者 后场篮板:23个 1994年1月22日对小牛队 篮板球:34个 1992年3月4日对步行者队 助攻:10个 1996年1月16日对76人队 抢断:4个共五次 盖帽:5个共两次 上场时间:56分钟 1994年2月23日对爵士队

罗德曼连续7届篮板王,为何篮板榜排在第23位?

在NBA联盟中,有许多天赋异禀的黑人球员,他们的身体天赋劲爆,同时学习能力强大,是为篮球而生的天才。当他们成为明星级别的球员之后,吸金能力自然成倍增长,不过对于许多黑人球员来说,自律和财务管理却十分困难,有些甚至刚刚退役的时候就宣布破产,令人唏嘘,今天就来讲讲雨人坎普的故事。

坎普从小就展现出强大的篮球天赋,高中时期就是享誉全美的新星,劲爆的扣篮更是吸粉无数。正当他准备进入肯塔基大学的时候,却因为盗窃事件被开除。此后为了更好地发展,坎普选择跳过大学直接进入NBA。凭借强大的天赋,坎普在首轮就被超音速摘下。

在适应了联盟的节奏和对抗之后,坎普很快便成长为全明星级别的球员,同时他还是暴力美学的代表人物,狂野的扣篮让他获得了“雨人”的称号。巅峰时期的坎普连续6年入选全明星阵容,还3次入选最佳二阵,是90年代最优秀的大前锋之一。坎普的巅峰赛季当属95-96赛季,那个赛季他场均轰下19.6分11.4篮板1.6次盖帽的数据,

他和佩顿带领超音速拿到了西部第一的战绩,季后赛同样一路奏凯,连续击败强敌进入总决赛。面对72胜10负的巅峰公牛,超音速最终6场惜败。不过坎普还是打爆了罗德曼,场均砍下21分10.4篮板2次盖帽的华丽数据。凭借赛场上完美的表现,坎普被广泛看好,此后骑士为他开出了7年1.07亿美金的天价合同。不过令人唏嘘的是,拿到大合同之后的坎普却开始堕落。他在休赛期过上了奢靡的生活,酒精和女人充斥着他的生活,还沾染了毒品。曾经是飞天遁地的扣将,很快便胖到连篮板都摸不到。

此后又各种缺席比赛,还因为被禁赛。到了2003年,坎普已经不具备征战NBA的能力了。坎普不得不宣布退役,更令人感慨的是,由于坎普的私生活迷乱,先后和多个女人交往,媒体曝光他有11个私生子,无度的挥霍和巨额的抚养费让他无力承担,最终只能宣布破产。职业生涯赚到了超过1亿美金的薪水,却在刚刚退役的时候就宣布破产,令人唏嘘。

罗德曼算不算是巨星?

罗德曼的身高只有201cm,打的位置却是大前锋;罗德曼的体重只有100公斤,却能在内线单怼奥尼尔;罗德曼的得分能力不行,场均得分只有7.3分,但他比任何人都能抢。那么连续7届的NBA篮板王,罗德曼的职业生涯总篮板数却只有11954个,比其他球员的总篮板数要少,这主要是因为罗德曼在NBA待的时间太短了。

来看看罗德曼的职业生涯,生于1961年的罗德曼进入NBA的时候是1986年,那时他已经25岁了,比那些传奇内线进入NBA的时间晚了至少4年,满打满算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也只有14年,所以罗德曼的在NBA打的场数不多,只有911场。

再一个是罗德曼刚进入NBA时只是个小角色,直到90-91赛季他的篮板才真正上双,所以罗德曼真正发迹的时候他已经29岁了,虽然往后他的数据越来越bt,但是前面落后别人的太多了,篮板总数少也是应该的,但看一个球员会不会抢篮板不能只看数据,还得看比赛,好比威少的篮板和罗德曼的篮板,虽然威少篮板也能上双,但跟罗德曼比就是个zz....

罗德曼生涯11954个篮板,排名 历史 篮板总榜第23位, 历史 最高为张伯伦23924个篮板。 罗德曼曾经连续7次获得篮板王,虽然身高只有201cm要比皮蓬还要矮2cm,但是花大虫罗德曼抢篮板非常凶悍,绝对是篮板狂人,即便是无关重要的地板球花大虫也是拼命去抢。 可为何强篮板能力突出的篮板只排在 历史 第23位,其实原因很简单,总体来说就是罗德曼生涯并不算长、其次就是像张伯伦、拉塞尔场均能抢20+篮板以上,但是他们的年代不同,打法不同,规则不同等原因导致。

首先是罗德曼生涯14个赛季,罗德曼的最后两个赛季加起来共出场35场,生涯共出场911场比赛,最高单赛季场均抢下18.7个篮板,生涯场均抢下13.1个篮板,如果罗德曼能够保持 健康 在多打几年,总篮板数还会大幅上升,单论抢篮板能力,罗德曼属于 历史 顶级,别忘了罗德曼可是樱木花道的原型。

张伯伦首个赛季场均27篮板、第二个赛季场均27.2个篮板,第三个赛季砍下场均50.4分25.7篮板,那个年代与八九十年代无法相比,也出现了一批篮板怪兽,尤其是张大帅在那个年代就是巨人级别,鹤立鸡群,相传大帅还能摸到篮板上沿,这抢起篮板还不如探囊取物。

身高仅有2米01的大虫罗德曼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篮板痴汉,职业生涯场均能有13.1个篮板( 历史 第12),更是连续七届蝉联篮板王荣誉,仅次于张伯伦的11届篮板王。

可是即便罗德曼在篮板方面上有如此可怕的能力,在总篮板排名上却只能排在第23位,这是为何?

职业生涯起点低,上场时间受限

实际上,罗德曼是19岁的时候才开始接触篮球,但这并不影响他在大学时期所展现出来的篮球天赋,大学后三年场均能得到25.7分和15.7个篮板,投球命中率为63.7%,斩获了不少荣誉。

可即便是这样,罗德曼也仅仅是第二轮总第27顺位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而且当时的活塞队还是经过对他充分的观察,才决定选择他,所以初入联盟的罗德曼并没有得到太多的机会。

在活塞的前期,罗德曼只能从替补打起,上场时间有所受限,篮板数据也很一般。但是在那个时代充满了挑战,同样也是机遇,而罗德曼就很好的把握住了机会。87-88赛季季后赛中对伯德出色的防守表现,让罗德曼初露锋芒。而也在此时活塞坏小子军团崛起,1988-1989赛季是活塞坏小子军团夺冠的那个赛季,他便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员。

慢慢地,罗德曼在联盟中打出了名气和实力,获得了更多的上场时间,篮板数据得到了暴涨。在活塞的第6个赛季场均篮板能有18.7个之多,但依旧无法弥补前期数据劣势的大坑。

职业生涯不长,实际有效时间更短

罗德曼的职业生涯一共打了14个赛季,这样的职业生涯长度在NBA联盟中只能属于正常水准,排在他前面的那些球员,基本上都是15个赛季起步。不仅如此,仔细观看罗德曼职业生涯的出勤率,也能发现一些问题。

活塞时期的罗德曼上场时间并不多,且篮板数据一般,但是他的出勤率非常高,竟有连续五个赛季是满勤的。而反观到了生涯巅峰和篮板数据爆炸的时期,出勤率就并不是很高,生涯最后两年出战数加起来不到40场。

可以说罗德曼14年的职业生涯,实际上认真算一下,恐怕也只有10个赛季的有效时间,这也就能理解他的总篮板排名为什么不高了。

“球”同存异,我是右手边的上帝

罗德曼身高为2米01,在内线中并没有任何优势,但是他拥有惊人的弹跳高度和快速的连续弹跳能力,以及出色的预判能力,让他成为“篮板怪物”,凭借这项能力他在NBA立足多年,并取得了后人难以超越的成就。

罗德曼曾单场抢下34个篮板,曾多个赛季场均抢下至少15个篮板,曾连续7年获得年度篮板王的荣誉(1991年到1997年),职业生涯场均抢下13.1个篮板,非常厉害。不过他整个职业生涯的总篮板数为11954个,只排在NBA 历史 篮板榜的第23位,这是为何?

一、篮板怪兽也需要成长

1986年,罗德曼在第27顺位被活塞队选中,从他的选秀顺位就能看出,他并不是一开始就被人看好的球员,也不是出道即巅峰的球员。职业生涯前三年,他一直都是替补,新秀赛季场均上场15分钟,可以抢下4.3个篮板,之后两年场均上场时间分别为26.2分钟、26.9分钟,分别抢下8.7个篮板、9.4个篮板。

从第二、第三个赛季就能看出,罗德曼在抢篮板方面确实非常有天赋——场均26分钟的上场时间就能抢下将近10个篮板,而且前场篮板几乎占了一半。到了第四个赛季,活塞队开始试着让他在一些比赛中出任首发,上场时间升到29分钟,他的场均篮板提升到9.7个。

第五个赛季,罗德曼已经正式成为球队首发,场均上场33.5分钟,场均抢下12.5个篮板,篮板怪兽初长成。第六个赛季,他场均抢下18.7个篮板震惊联盟,首次成为篮板王,之后就连续成为篮板王了。可以发现,成长的这几年罗德曼因为上场时间少并没有抢下多少个篮板,篮板总数也就少了。

二、缺席太多比赛

罗德曼是一个非常狂野的人,个性鲜明,除了伤病原因,他在场外的作风问题也是他出场少的一个原因,要么被球队惩罚,要么被联盟禁赛,加上他脾气火爆,领到的技术犯规多了被禁赛,或者做出联盟禁止的行为被禁赛,导致他职业生涯的出勤率并不高。

14个赛季,罗德曼只出场911场比赛,平均下来每个赛季出场65场比赛。在马刺的第二个赛季只打了49场比赛,在湖人的赛季只打了23场比赛,在独行侠的赛季只打了12场比赛……就算他再能抢,比别人少打这么多场比赛,篮板总数也比不过别人。

三、职业生涯不够长

罗德曼1986年进入NBA,2000年正式退役,14年的职业生涯并不算短,但是凡事都是相对的,跟篮板榜单排在他前面的那些球员比起来他他的职业生涯不够长。举个例子,奥尼尔职业生涯场均篮板为10.9个,场均比2.1个,单赛季场均篮板最高的是13.9个,他没有拿过一次篮板王,但是他却排在总篮板榜的第25位,比罗德曼高了好几个名次,原因就在于他比罗德曼多打了5个赛季。

综上所述,不仅不好奇为什么罗德曼总篮板排行那么低,反而惊叹他花这么少的时间、这么少的比赛却能达到这个高度,不愧是“篮板怪兽”。

在近30年的NBA 历史 中,最著名的篮板手恐怕就是罗德曼了,他对于篮板球的渴望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他会对别人每一次的投篮轨迹进行观察,在活塞的时候,以赛亚·托马斯看到罗德曼在篮底下呆呆地站着,于是便问他在干嘛,罗德曼说:“我在看你们投篮的轨迹,你投篮的时候,篮球习惯性地在空中旋转三圈,而乔杜马斯投篮的时候,篮球习惯性地旋转3.5圈或者4圈。”

从这些细节中,可以看出罗德曼对于争抢篮板球的钻研之深,正是他的这份苦工,帮助他收获了极大的成效,凭借超人的弹跳、敏锐的篮板嗅觉、积极的卡位和拼抢,罗德曼的职业生涯获得过七个篮板王的头衔,在91到92赛季,他的场均篮板达到了惊人的18.7个,有人形容他抢篮板就像青蛙用舌头捕食飞虫一样,流畅而迅速,这种比喻,并不为过。

然而,罗德曼生涯的篮板总数为11954个,这个数字在NBA的 历史 篮板榜上只能排到第23位,相比他巅峰时期的场均篮板数,这确实不符合他篮板狂人的身份。他之所以排在这个位置,首先是因为他的职业生涯并不长,只有14个年头,进入联盟时他已25岁,属于大龄新秀。其次,罗德曼在活塞前期的数据大大拖了他篮板累积的后腿,进入活塞的第一年,他的场均上场时间只有15分钟,在有限的上场时间里,他没有什么发挥才华的空间,场均只能抢到4.3个篮板,这是他职业生涯的最低数值。最后,不得不说,因为玩世不恭,罗德曼在职业生涯后期并没有受到太过球队的青睐,过着颠沛流离的球场生活,这直接导致了他在职业生涯后期的出勤率不高,虽然他最后一年在独行侠队场均还能拿到14.3个篮板,但在那个赛季,他只打了12场比赛,便因为多次无故缺席训练,被勒令离队。因此罗德曼尽管有着高超的抢篮板技巧,却无法在篮板的积累上名列前茅,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用在罗德曼身上再适合不过了。

绰号“大虫”的丹尼斯·罗德曼,之所以在NBA职业生涯的篮板球总数仅11954个、排名NBA 历史 第23位,多少和他进入NBA较晚,以及他的“功能”相对比较单一有关。

从青年时代就比较怪异的“大虫”,直到25岁零171天才完成自己的NBA首秀,尽管在他进入NBA的上世纪80年代,大多数年轻球员还没有“出名要趁早”的感悟,但所有在1986-1987赛季完成职业生涯首秀的63名“菜鸟”中,罗德曼的年龄也排到了正数第5位。

进入NBA较晚,再加上初期在“活塞坏小子军团”只能为兰比尔等“坏叔叔”背包、以及职业生涯的最后两年又在“打酱油”,这也使得一共不过参加911场常规赛比赛的罗德曼,的确很难攒下太多的篮板球——另外一项数据也同样能够证明这一点,罗德曼的职业生涯场均有13.12个篮板球进账,在所有NBA球员中,仅有11人的职业生涯场均篮板球比他更高。

除了参加的常规赛比赛不够多这一个“硬伤”之外,罗德曼职业生涯的另外一个“硬伤”,毫无疑问是他除了仿佛拥有“吸引”篮板球的天赋之外,其他篮球技能都不算出色、或者说欲望不够强烈。就拿得分一项来看,职业生涯投篮命中率高达52.1%的罗德曼场均不过7.3分进账,尤其是在帮助公牛夺得三连冠的三个赛季,他的场均得分更是只有可怜的5.2分。这也就使得大多数教练在面对罗德曼时只能是又爱又恨——菲尔·杰克逊是少数的几个能够将罗德曼的长处发扬到极致的教练,但这恐怕也和公牛有乔丹不无关系。

当然,不管罗德曼职业生涯的篮板球总数排名 历史 第几位,身高仅2.01米的“大虫”丹尼斯·罗德曼,都堪称NBA舞台上一个让人难忘的天才。这显然不是因为他的七彩发型、奇装异服、特立独行,而是在所有“功能性”球员中,没有谁能够将自己仅有的天赋发扬得像“大虫”般淋漓尽致,甚至到所有人根本想不起来他的弱项。

最后列举几个罗德曼在NBA所取得的除篮板王之外的荣誉:5次总冠军,2次入选全明星,2次最佳防守球员,7次防守第一阵容……活塞在2011年将他的10号球衣退役。

解答: 1.生涯只出赛911场比赛。2.生涯初期跟末期的出场时间并不多。

还有人比罗德曼会抢篮板吗?答案是没有。他对于篮板的痴迷可以说是nba第一挡的存在,身高不高的他抢篮板靠的是技巧、判断、以及拼劲,最重要的就是有一个对于篮板的执着。

我可以让你得分,但是篮板必须是我的,这就是罗德曼。

连续7届的篮板王,生涯场均5分左右的他,篮板13.2颗其中有4.8颗是前场篮板,这意味着球队可以多5次的二次进攻机会,尽管在进攻端的贡献不是很大,但是他在防守端以及篮板的控制上,给了球队很大的帮助, 也与乔丹共创公牛第二次三连冠。

为什么说是共创呢?因为有他在,乔丹才放心的去进攻,因为有他在,外线射手才能够没有顾虑的投篮,这就是罗德曼的重要性。

而罗德曼是连续7届的篮板王,为何在篮板排名上只排在23名呢?以下是我的分析。

1.生涯只出赛了911场比赛。

罗德曼生涯一共打了14个赛季,但是他的出场率并不高,一共也才打了911场比赛,与排在他前面的篮板好手差了至少100场球赛,邓肯1392场、马龙1476场,都比罗德曼多了大概500场左右,所以罗德曼会排在23名,也不难理解。

2.生涯初期与末期出场时间并不多。

场均出赛时间不稳定,86年15分钟、87年26分钟,到最后两个赛季甚至出赛次数不到40场,这也是他为何篮板总数只排在23名最大的原因。

我有话说: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罗德曼以他优异的篮板能力,证明了他也是一位球星,并且依靠着这一项技能入选名人堂,谁说只有得分才能当球星,罗德曼抢篮板也能够成为球星,而且还是三连冠的球星。

看起来我行我素的罗德曼,可以为了研究篮板而盯着比赛回放一直看,可以为了研究对方内线而不断地看着比赛回放,你们知道的罗德曼或许是一个在球场上的麻烦人物。

但是我所知道的罗德曼,他是一个真正喜欢篮板球的球员,得分给你,篮板给他就对了。

罗德曼作为矮个中锋的实力派代表,已经颠覆我们对于长得越高越壮的人篮板越多的普遍认知。早期的罗德曼篮板球能力并没有很好的开发,但是潜力无穷,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个赛季的篮板数都呈递增的趋势,就像初来乍到时科比的得分一样,每一年都在飙升,公牛时期篮板球能力更是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同期进入NBA的大bug奥尼尔论篮板球能力也甘拜下风。

他包揽了92-98年连续7年的篮板王,并被权威媒体评为NBA 历史 上最佳大前锋篮板王!如此爆炸的输出却在 历史 上排名第23位,是不是感觉很不靠谱?其实罗德曼的个人篮板球能力放在NBA 历史 上都是独一档的存在,但他的NBA职业生涯却不像他的篮板球那样稳定。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在我们印象中约翰·斯托克顿和麦迪的个人生涯总得分谁的高?我们第一反应肯定是麦迪,毕竟麦迪是一个天赋异禀的超级得分手,而约翰·斯托克顿是名副其实的传球手,两人要是得分对比,肯定麦迪胜出。但结果却出人意料,约翰·斯托克顿的职业生涯总得分比麦迪足足多了1000多分,这的确让人摸不着头脑,不过翻出职业生涯年限你便可以得知,其实这就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情。麦迪巅峰的得分爆炸力毫不逊色于巅峰的科比,但是他的职业生涯较短暂,总是在伤病中度过,也被伤病弄得心灰意冷。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就能明白罗德曼这位 历史 上罕见的超级篮板怪在篮板球排行榜上排的这么靠后绝不仅仅是偶然。

连续7届篮板王,罗德曼为何排在篮板榜第23位?还请诸君听我说道说道!

罗德曼公牛队第二个连冠时期的功臣之一,有着超强的防守能力,特别是他的篮板球。同时也是NBA中最具争议的球员,与马龙抱摔、与莫宁打架、脚踹摄像师。而且这些只是他众多球场劣迹的一小部分。但是这些并不妨碍罗德曼成为名人堂球员。

既然那么会抢,为什么只屈居 历史 篮板榜第23位?

2.01的身高,能够在长人如林的内线摘下7次篮板王,实属不易。除了技巧外,更多的是对篮板冲抢的欲望。

罗德曼的篮板总数为11954个。但是,那么会抢篮板的一个人竟然都没排进 历史 前10,确实有点不可思议!我觉得是因为他的篮板球抢得确实太疯狂,给人留下了篮板高手的印象。

但是,NBA中会抢篮板的高手又何止他一人。拿第一的张伯伦来说,他能够抢到接近24000个篮板,一是他效力时间够长,共14个赛季,其次他的场均篮板数为恐怖的22.9个。第二位的拉塞尔效力NBA13个赛季,他的场均篮板数为23.9个。第三位的贾巴尔效力NBA20个赛季,他的场均篮板数为11.2,虽然和张伯伦、拉塞尔没法比,但是他超长的职业生涯,足以令他的总篮板数排进 历史 前三。

虽然罗德曼连续拿下7次篮板王,但是他的场均篮板数为13.2个,和篮板大神相比还是要逊色不少。排在他前面的除了上述三位大神外,排在第四到第二十二位的分别是,海耶斯的16279个、马龙的16212个、邓肯的15091个、马龙的14968个、帕里什的14715个、加内特的14662个、瑟蒙德的14464个、贝拉米的14241个、霍华德的13800个、昂塞尔德的13769个、奥拉朱旺的13748个、奥尼尔的13099个、威廉姆斯的13017个、卢卡斯的12942个、巴克利的12546个、穆托姆博的12359个、西拉斯的12357个、奥克利的12205个,所以说他能够排在 历史 第23为也不奇怪。

对此,你怎么看?

篮球是一项比得分的竞技运动,所以,想要帮助球队取胜,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多得分。然而,却有那么一小部分球员,他们甘愿做着球场上的脏活、累活,把注意力集中在防守和抢篮板上面,用间接的方式帮助球队获取胜利。罗德曼就是这样一名球员,作为一个身高仅2米01的大前锋,硬是靠着对篮板球的执着,他当选了7次篮板王,是NBA 历史 上拿到篮板王次数第二多的球员,仅次于“上古神兽”张伯伦的11次。

然而,比较有意思的是。其他能拿到数据王排名前列的球员,其职业生涯对应的数据总数也是排在NBA 历史 前列的。比如乔丹拿到10次得分王排名第一,其总得分也是排名 历史 第5位;斯托克顿9次得分王排名 历史 第一,其总助攻数也是排在 历史 第一位。按道理说,罗德曼能够拿到 历史 第二多次数的篮板王,其篮球球总数据怎么也得排在NBA 历史 前十位吧,然而,当你去查看数据时,你会发现,篮板排行榜前二十位里面根本没有罗德曼的名字,他仅仅拿到了11954个篮板,排在NBA 历史 第二十三位,这是怎么回事?

罗德曼到底对篮板有多痴狂?39岁场均依然可以贡献14个篮板。连续4个赛季场均篮板球16+,巅峰时期场均更是可以拿到18.7个篮板。这个数据80-81赛季之后开始可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因为从80-81赛季至今,只有两个人单赛季篮板数超过16个,一个是罗德曼,再一个就是庄神,然而,单赛季场均18.7个篮板球,只能排在NBA 历史 第36位,与上古神兽们那些场均20+的篮板球比起来,场均18.7个篮板简直“不值一提”。其职业生涯场均13.1个篮板球也只排在NBA 历史 第十二位。

对于总数据来讲,如果大家本身的水平相差不多,那么久看谁更能熬了。罗德曼虽然效力NBA14个赛季,但是最后两个赛季加起来不足40场比赛,其职业生涯总出场次数也不过911场。这个出场次数已经排到NBA 历史 200名开外了。很多球员虽然场均篮板数比不上罗德曼,但是人家能熬啊。

罗德曼的身体素质在NBA 历史 上也是赫赫有名的。那为什么他打到39岁,才只有14个赛季呢?原来,罗德曼接触篮球本来就很晚,他在1986年第二轮第三顺位才被选中,那个时候他已经25岁了,刚进联盟的时候,罗德曼根本没有太多机会,也没有像后来一样痴迷于篮板球。30岁之前,本应该是身体状态最好的时候,罗德曼的场均篮板却都是低于10个。

所以,即便罗德曼凭借自己不出众的身高拿下7次篮板王。但是总的算下来,他的篮球板数量却并不是太多。连只拿到过1次篮板王的贾巴尔,都比罗德曼多拿5000多个篮板球。当然,尽管罗德曼的总篮板球数量不多,但是,没有人能够质疑他的篮板球能力。

NBA的罗德曼是什么时候进入NBA的、获得什么荣誉

毫无疑问当然算巨星!在20年的职业生涯中,罗德曼共5次夺得NBA总冠军,2次入选NBA全明星阵容,2次入选NBA最佳阵容三阵,2次荣膺NBA年度最佳防守球员,7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一阵,1994年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二阵,1991-98年间,连续七年获得NBA篮板王的称号,生涯共抢下11954个篮板,位列NBA历史篮板榜第22位,被誉为最会抢篮板的大前锋。2011年8月13日入选名人堂。

乔丹职业生涯十大队友都是什么水平呢?

罗德曼在1986年加入NBA,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1993年被交换到圣安东尼奥马刺队。他的职业生涯高峰期是加入芝加哥公牛队后,和队友迈克尔·乔丹及斯科蒂·皮蓬,为公牛王朝在1996年至1998年创造出NBA总冠军的三连冠,并在2011年加入NBA名人堂。

荣誉记录

1986年第二轮第27顺位被活塞选中,一直为活塞效力了7个赛季。

丹尼斯·罗德曼七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1988-89到1992-93、1994-95、1995-96)1993/1994入选最佳防守阵容第二阵容。

1996年1月16日公牛主场和七六人的比赛中拿到个人职业生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三双――10分21个篮板和10次助攻。

1997年1月14日公牛主场对华盛顿子弹的比赛中抓下个人在NBA的第10000个篮板。

1988/1989赛季59.5%的投篮命中率排名NBA第一。

1992年3月4日活塞主场对步行者的比赛中拿下个人职业生涯最高的34个篮板,其中18个进攻篮板也是个人职业生涯最高。

1991年1月2日活塞主场对金块的比赛拿下个人职业生涯最高的34分。

2011年4月2日底特律活塞队将把传奇球星丹尼斯-罗德曼的10号球衣退役。

2011年4月5日,再在NCAA(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决赛开始前,NBA官网也正式宣布了入选该年度名人堂成员名单,罗德曼成功入选2011奈史密斯篮球名人堂。

丹尼斯·罗德曼实际的进攻能力如何?

1、皮蓬。

效力公牛12个赛季,场均能够贡献17.7分6.7篮板5.3助攻2.1抢断0.9盖帽。

生涯共7次入选最佳阵容名单,10次入选最佳防守阵容名单,2010年入选名人堂。

2、罗德曼。

效力公牛队3个赛季,场均能够贡献5.2分15.3篮板2.8助攻。

生涯共2次获得最佳防守球员称号,8次入选最佳防守阵容,2次入选最佳阵容名单,2011年入选名人堂。

3、库克奇。

效力公牛队7个赛季,场均能够贡献14.1分4.8篮板4.2助攻1.1抢断。

生涯曾获得最佳第6人称号。

4、罗恩-哈勃。

效力公牛队5个赛季,场均能够贡献7.9分3.0篮板2.6助攻1.3抢断。

5、查尔斯-奥克利。

效力公牛队4个赛季,场均能够贡献10.6分10.6篮板2.7助攻。

生涯曾1次入选全明星,2次入选最佳防守阵容。

6、格兰特。

效力公牛队7个赛季,场均能够贡献12.6分8.6篮板2.4助攻1.1抢断1.1盖帽。

生涯4次入选最佳防守阵容。

7、吉尔摩。

效力公牛队7个赛季,场均能够贡献19.3分11.1篮板2.5助攻2.1盖帽。

2011年入选名人堂。

8、BJ-阿姆斯特朗。

效力公牛队7个赛季,场均能够贡献10.7分1.8篮板3.4助攻。

9、约翰-帕克森。

效力公牛队9个赛季,场均能够贡献7.6分1.2篮板3.7助攻。

10、科尔。

效力公牛队5个赛季,场均能够贡献8.2分1.5篮板2.2助攻。

其实皮二爷数据比较全面但不惊艳,大虫只有篮板比较恐怖,而格兰特、库科奇、奥克利、阿姆斯特朗都是10+左右的球员,公牛所谓三巨头的称谓其实更多的是因为三连冠以后的名气。但这二人确实因为乔丹带领而起到超强的化学反应。

值得一提的是,不要被“吉尔摩”的数据吓到了,这是一位公牛前辈,也是传奇中锋,71-76从ABA打起,76-82入公牛,82-87入马刺,87-88季38岁高龄时再次效力公牛,作为中锋替补辅助乔丹一年。乔丹的队友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强。

乔丹的队友有很多水平都很高,当然这个高是因为本来水平就不错,还是在这个体系的熏陶下具备更高的技能,就很难说了,算是互成因果吧。

最强当然是皮蓬,这个NAIA出身的普通球员,在长期的训练和鞭策下,成为了 历史 上最好的外线防守球员之一,而且有内外线即插即用的高级万金油能力,入选当年的50大巨星,6夺冠军,两度入选梦之队。客观来说,各方面的因素决定了皮蓬是一个顶级的老二,但当老大还是差点意思。罗德曼是最好的内线防守者之一,而且能理解三角战术,说明他在掩护策应方面智商不差,可以极大地削弱对方的内线进攻者,或者让其攻击路线走偏,加上他超高的情商,很容易让对方恼羞成怒发挥失常,数据虽不算显眼,但可以引出比赛的支线剧情,是顶级蓝领。格兰特紧随其后,号称“活动篮板”在二次进攻、防守、篮板方面都有很不错的能力,中投和策应也都是蓝领里的水准以上的水平,加上其实还是有一点点单打能力,所以我认为整体能力接近罗德曼,略占下风。对格兰特的评价可以基本套用在奥克利的身上,当然离开乔丹时的奥克利还没有达到个人能力的巅峰。库科奇被称欧洲魔术师,作为一个210左右的大个子,会三分,能助攻,还能突破,但他的个人防守能力不太好,在今天,他的其他进攻上的优点能让他进入全明星赛有余,但当年防守问题会扣点分。其实还有一个入选全明星的阿姆斯特朗,但他当年算是靠运气刷了点数据,实际能力倒是一般,帕克森作用类似湖人时代白人版的费舍尔,数据不显眼,但作为后卫技术还算全面,经常能投进一些很关键的进球。哈珀在来公牛之前也是一个场均20分的砍将,后来因为他的身高优势和防守能力,成为PG位置上的最好的防守角色,在那个强调防守的年代有非常大的优势。另外还有卡特莱特和郎利,两人都只是公牛的配角,但身高力量足,经常不靠夹击就顶尤因、马龙这些角色,也起了很大的贡献。

乔丹生涯取得了无数荣誉,六夺总冠军,即使伟大如迈克尔-乔丹,没有出色的队友的帮助,他在职业生涯的前六年照样无法举起NBA(微博)的总冠军奖杯,直到皮蓬、罗德曼等这些伟大的名字的到来,才让乔丹如愿以偿。 想要夺冠光靠一个人肯定是不行的,下面我们来看下乔丹职业生涯的十大队友:

十大队友第一位:斯科特.皮蓬

“蝙蝠侠”皮蓬,小前锋,与乔丹一起带领公牛队六夺NBA总冠军。七次入选最佳阵容(连续3次一阵,2次二阵,2次三阵),十次入选最佳防守阵容(连续8次一防,2次二防),7次入选全明星(连续6年首发),获得过AMVP,当选过抢断王。

个人巅峰赛季场均22分+8.7板+5.6助+2.9断+0.8帽,命中率49.1%+三分32%

十大队友第二位:霍雷斯-格兰特

“眼镜蛇”格兰特,大前锋,公牛队第一个三连冠时期的主要核心球员,与乔丹和皮蓬构成禅师菲尔杰克逊的三角进攻体系,是队中第三号得分手,建立公牛王朝。曾入选全明星,并连续四年获得最佳防守阵容二阵,职业生涯四次夺得NBA总冠军。

个人巅峰赛季场均15.1分+11板+3.4助+1.1断+1.2帽,命中率52.4%

十大队友第三位:丹尼斯-罗德曼

“大虫”罗德曼,大前锋,公牛队第二个三连冠时期的主要核心球员,联手乔丹和皮蓬组成“铁三角”组合,建立公牛王朝。两次入全明星,两次入选最佳阵容三阵,两次获得最佳防守球员,八次入选最佳防守阵容(7次一防,1次二防),并连续七年获得篮板王,职业生涯五次夺得NBA总冠军。

个人巅峰赛季场均9.8分+18.7板+2.3助+0.8断+0.9帽,命中率53.9%

十大队友第四位:托尼-库科奇

作为NBA中欧洲球员的代表人物之一,库科奇将自己职业生涯的巅峰期送给了公牛队,而且在95-96赛季凭借场均13.1分4.0篮板3.5助攻的表现赢得了最佳第六人的称号。库科奇身高2米08,司职小前锋,他身体强壮,而且在上场创造力十足,出色的得分能力与策应能力帮助乔丹在第二个三连冠时期分担了不少压力。

队友第五位:BJ-阿姆斯特朗

阿姆斯特朗可能是乔丹合作过最有天赋的后卫,实际上阿姆斯特朗曾在1994年入选全明星,那时乔丹正处在第一次退役期间,但是当乔丹重返球队时,阿姆斯特朗帮助乔丹取得了不少胜利。他有出色的投篮能力并且也能够突破,中所周知阿姆斯特朗在92-93赛季季后赛期间是公牛的首发并场均能够得到11.4分。

十大队友第六位:罗恩-哈珀

罗恩.哈珀在95-98年期间与乔丹共事,在那期间哈珀也已经接近了职业生涯的暮年,但他作为球队的首发3号位,依然是公牛队第二个三连冠的重要成员。在公牛队的第二个三连冠期间,哈珀在场均25分钟的出场时间里可以贡献7.7分2.9篮板和2.7助攻,虽然数据平平无奇,但他在进攻端的全面性与他高超的球商都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了乔丹。

十大队友第七位:史蒂夫-科尔

紧随其后的是约翰-帕克森的替代者,科尔是关键的射手并帮助乔丹赢得了第二个三连冠,他接替了帕克森在后场的角色。科尔职业生涯三分命中率高达45.4%,这意味着他是NBA 历史 上最伟大的射手之一。科尔在1997年总决赛G6中像四年前的帕克森一样命中了一记关键投篮,他是公牛第二个三连冠期间的功臣,乔丹当然喜欢在团队中拥有科尔,他也应该跻身这份榜单。

十大队友第八位:约翰-帕克森

单单看帕克森的数据,你会认为他是一位NBA的边缘人物,你会想不通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榜单上,但如果要让乔丹亲自点评的话,这份榜单肯定会有帕克森的一席之地。帕克森不是一名明星球员,他职业生涯11年,场均只有7.2分3.6助攻进账,但这位身高1米88的后卫却在乔丹身边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是公牛首个三连冠期间的重要人物,而且为球队命中了不少关键投篮。

十大队友第九位:卢克-朗力

虽然比尔-卡特赖特是乔丹第一个三连冠时期的主要内线,但卢克-朗利在乔丹第二个三连冠时期同样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朗利更像是卡特赖特的加强版本,因为他的身高达到了7尺2且身材强壮,他擅长干扰对手的投篮,而乔丹也确实从中受益。朗利不仅是一位内线防守者,他还有出色的中投能力并可以在需要时得分。在1997-98赛季他表现出色场均得到11.4分,他知道该如何发挥作用。

十大队友最后一位:比尔-卡特怀特

比尔·卡特怀特在88-89赛季加盟公牛队之后,为球队效力了6个赛季,尽管在加盟公牛队的时候他已经过了自己的巅峰期,但他在场上还是发挥了一位老将该有的作用。他是公牛队第一个三连冠的肱股之臣,在首个三连冠期间他是公牛队的首发中锋,他的护框和防守为乔丹的成长保驾护航。

每一个夺冠的背后都是团队努力的结果,在篮球之神乔丹的背后,同样有一批出色的队友,尤其是皮蓬、罗德曼以及格兰特,都是不可或缺的人物。

我来说下吧,数据就不贴了,我就随便传几张。

1、第一位当然是我们的皮二爷,皮蝙蝠是也,50大巨星,超巨啊, 历史 第一小前锋,攻守兼备,进攻爆炸,防守窒息,乔丹的第一大腿。就拿现役的小前锋杜兰特,詹姆斯,伦纳德,乔治,安东尼之流和他没得比的。

2、第二位有请 历史 第一大前锋,花大虫罗德曼,此君防守NBA 历史 第一,无人能敌,正真从一号位干到,哦不,是防到外国主席府的狂人。手掌如吸盘,能能讲空中篮球吸到自己手上,NBA次生代篮板王。按惯例,现役大前锋如乐福这种CBA球员随便爆,玩死追蛋也是轻轻松松的事情。乔丹后三冠,第二大腿。

3、吉尔摩,这尊可是大神级别的人物,传奇中锋拉塞尔张伯伦级别的人物。乔丹职业生涯第一条大腿。因为有他,我乔在大神的带领下,新秀赛就免费游览了季后赛。现役中锋无人能敌。

4、库克奇,不是因为乔丹变向压制,此君成就绝不止最佳第六人,稳稳超过乔丹建立王朝。输出能让对手感受到什么叫瞬间爆炸。乔丹后三冠三号大腿。

4、科尔,NBA三分王,唰唰唰,三分就和大妈下饺子一般。没有他,乔丹没有二次王朝。现役对比,库里?算啥,库里对他可是言听计从。汤普森三分准吧,他的零头都没有。

5、老子吹不下去了,我就不知道你们咋想的,天天拿一个用十三个赛季就封神的人,和一个至今还在追赶他路上挣扎的人相比。为了自己的偶像,而去质疑一个打服了全联盟的男人。唉,说说句实话,老詹连第一个三连冠时期的乔丹都没超越。走走停停N个赛季,至今三冠,队友比首次三冠的乔丹总强吧。数据,维斯布鲁克数据也够爆炸的,同样废队友。不说了不说了,来喷我吧。

乔丹是nba名副其实的篮球之神,正是他的横出世,打造了天下无敌的公牛王朝。但是俗话说得好,一个好汉三个帮,篮球毕竟是团队项目,没有队友的通力合作,也就不会有公牛王朝的辉煌,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下乔丹的十大队友。如果我们把乔丹比做三国时期的无敌战将赵云相信大家都应该认同吧,血染征袍透甲红,赛场谁敢与争锋,古来危难扶危主,只有公牛乔帮主。

十大帮手第一位皮蓬,

皮蓬的全面可以说是与乔丹珠联璧合,不用争夺球权,但是总能够在关键的时候一剑封喉可比五虎上将中的关羽。第二位罗德曼,

罗德曼是个充满争议的球员,但是没有罗德曼的篮板球哪里能有公牛王朝的崛起,罗德曼性如烈火,可以比做蜀国上将张飞张翼德。第三位库科奇,

作为白人球员,库科奇手感的细腻叫人叹为观止可比蜀国上将马超马孟起。第四位罗恩哈勃,

防守端的绝对强者,可比蜀汉防守第一强人霍峻。霍峻可以百人抗一万,哈勃可以防到你怀疑人生。第五位奥克利,

每支球队都不能缺少的蓝领,可比蜀汉大将魏延。第六位霍瑞斯格兰特,

可以和现在勇士队格林比较的狠角色,蓝领大神可比蜀汉名将王平,即插即用,任劳任怨。第七位吉尔摩,

中锋防守悍将,对方长人的噩梦,内线的绝对大闸,可比蜀汉老将严颜。经验丰富的防守者。第八位阿姆斯特朗,

水平不用多高,只要认清自己的位置就好,可比蜀汉老将廖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第九位约翰帕克森,

角色球员也有大作用,可比蜀汉智将黄权,文武双全。第十位科尔,

这就不用我多说了,神射手一剑封喉,绝杀爵士队,蜀汉五虎上将黄汉升黄忠非他莫属。

联盟每队注册名单才15人,哪来的十大队友,算上奇才生涯,和乔丹做过正式队友的,也超不过40人(不包括非保障合同球员),他又不是那种满处抱腿的人,40人里选10人,有可选性没?

一名球员一生能遇到一个神队友,就够幸运了,像大鸟一生能遇到两个神队友,就已经算人生赢家了,这里不包含绿凯子王朝,那种超频经营 历史 也只有一个,属于另类

7次篮板王,身体天赋出色的罗德曼生涯为什么仅仅只有29次扣篮?

NBA假象之一——罗德曼没有进攻

说起罗德曼,估计大部分球迷映入脑海的是他那怪异的造型和超强的篮板球能力,另外就是他场外的各种花边新闻也足够球迷谈论一段时间,那么职业生涯场均只有7.3分的罗德曼真实进攻水平如何呢?

可以说罗德曼在篮板球方面绝对是天赋,当然这与他自己的努力也分不开关系,从91-92赛季到97-98赛季的连续七个赛季的篮板王都被罗德曼包揽,这是联盟 历史 上垄断篮板王最长的记录,强如大帅张伯伦也没有完成这样的壮举。并且罗德曼所处的时代是四大中锋的鼎盛时期,所以他的篮板王显得尤为珍贵,生涯五次单场30+篮板也是85-86赛季以来的联盟个人最高纪录。以上赛季安德烈-德拉蒙德以场均16个篮板荣膺篮板王为例,他场均可以获得5.1个进攻篮板,这是97-98赛季以来第一位场均进攻篮板达到5+的球员,而罗德曼在此之前连续七个赛季场均进攻篮板均达到5+,甚至有一个赛季达到6+。

印象中的罗德曼总是把篮板和防守放在首位,其实在职业生涯前期罗德曼还是有不错的进攻能力的,87-88赛季活塞时期的罗德曼场均可以贡献11.6分8.7个篮板1.6次助攻,那是他生涯唯一一次得分上双的赛季,此后的罗德曼便开启了专注篮板球模式。而在1991年1月3日活塞主场迎战掘金的比赛中,罗德曼全场21投15中砍下34分21个篮板是其职业生涯新高;同年2月27日活塞客场挑战骑士,罗德曼全场三分球4投3中砍下15分15个篮板。由此可见罗德曼可不是不会进攻,只不过他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防守和篮板球上。

实际上罗德曼的球商非常高,乔丹对此也非常肯定,只不过他的童年比较悲惨,这也是后期他性格比较怪异、举止比较特殊的主要原因,不过罗德曼在篮板球方面的成就绝对是 历史 级的,也许这就是专注的成果。

在大多数人的眼中,花大虫罗德曼是一个十足的蓝领球员,擅长防守和篮板,很少有人会评价他在进攻端的表现,尤其是在公牛时期,罗德曼基本都是在给队友创造机会,自己极少有自主得分的时候。

那么,罗德曼的进攻能力到底如何,我们来看看他的数据:

在底特律的七个赛季,罗德曼除了新秀赛季的场均得分只有6.5分之外,其他六个赛季的场均得分可以达到10分左右。其中最高的一个赛季是在他的二年级赛季,场均有11.6分。在那个赛季,罗德曼的场均两分球出手8.4次,命中率在56.8%,在那个还不擅长三分的年代,罗德曼几乎不会出手三分球,场均0.2次三分出手,命中率也只有29.4%。

在活塞的七个赛季,罗德曼场均8.8分,2分球的命中率可以达到55.8%。可以看得出,作为坏小子的一员,罗德曼还是可以在进攻端给予球队一定的帮助。

但是来到公牛就不同了,在公牛的三个赛季,罗德曼的场均得分下降到了5.2分,两分球场均也就扔4.4个,命中率不到五成:47.3%。因为在三角进攻中,罗德曼本身不需要负责得分,它在进攻端主要是帮助乔丹、皮蓬找到尽量容易的得分机会,在有机会的时候,时不时的来那么一下锦上添花。

罗德曼的进攻手段,主要是以切入和快攻,以及二次进攻为主。花大虫的二次进攻能力顶级,乔帮主曾经介绍过,罗德曼会一场一场比赛研究每个人投篮后球的落点,有了比较准确的落点判断,自然就有了比较好的二次进攻机会。在投射方面,罗德曼职业生涯23.1%的三分命中率肯定说不上好,但是在那个三分球不纳入常规战术的年代,这样的表现也不算差的。

总体来说,罗德曼缺乏自主进攻制造机会的能力,但是二次进攻、切入和快攻,依然可以在进攻端给对手以威胁。

先说一个“冷知识”: 仅从数据上来看,进入联盟之前的罗德曼得分能力比乔丹还强…但客观的说到了生涯后期特别是公牛时期,罗德曼就是个“吃饼都吃不好”的球员。

先来看看罗德曼的大学表现:

单就这样看,罗德曼大学时期绝对是个超级得分手吧?乔丹(大学)生涯最高赛季场均得分也才20分而已…但就像开头说的,仅从数据上来看而已,因为他参加的是NAIA联赛而不是NCAA。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联赛虽然不是NCAA那样的顶级联赛,你也不能说它就是“野鸡联赛”,因为实际上这个联赛的水平也不算差,只不过NAIA是私立大学联赛,参赛球队少、球员少,可能那个时候的水平介于NCAA的1级以下、2级以上吧。所以究竟能不能把罗德曼大学时期的数据直接拿来横向对标乔丹大家仁者见仁,我只是提供这一客观事实。

也就是因为大学时期那令人眼前一亮的进攻能力,查克-戴利注意到这位身高只有198cm的矮子大前锋(实际上还没198)。

老帅当初是觉得罗德曼的跑动意识、战术领悟能力、对比赛的阅读能力、空切意识、上篮能力非常好,并且他还有非常出色的传球视野,戴利就曾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刚开始是希望罗德曼朝着球队第二组织核心方向发展,想要将他培养成另外一个攻防兼备、有组织能力的“三号位乔-杜马斯”(戴利刚开始让他打3)。而禅师也说过罗德曼的传球视野在联盟内线球员里是顶级的,也因此才让他加入到自己的三角进攻体系中来。嗯,我觉得相比于得分,他最被低估的应该是组织能力,别看生涯场均1.8次助攻,实际上长传、高位策应、行进间捕捉队友能力等传球技术非常出色。

所以从大学到NBA生涯第二个赛季结束之前罗德曼进攻能力(进攻可不仅仅是得分,还包括了组织、串联)绝对是被严重低估了的,因为他的拼抢篮板能力一流、二次进攻得分效率极高,有一定的投射能力(但是射程不够),空切上篮意识更是一流,还拥有“弱化版格林”的组织串联能力,在活塞生涯命中率达到了53.9%,四号位球员里这已经算是非常顶级的效率了,可以说是一个合格的“乱战高手”。

(上面的动图只是想告诉你罗德曼早期有面框能力,经常持球单突大个子防守人,不要在意“膝盖进球”…)

不过这都只是早期…到了91~92赛季开始罗德曼的得分欲望急剧下降、进攻端的战术需求降低,并由于几个赛季没有去打磨自己的得分技术,到后期罗德曼的得分能力实际上基本丧失了!

以前罗德曼拼抢到进攻篮板以后都是自己上,可那赛季开始抢到篮板就先找队友;以前戴利有专门设计安排罗德曼的空切战术,可那赛季开始取消了,就让他专心篮板和防守;以前他自己也经常利用脚步面框突高个子防守人或者拉到肘区位置中投,可那赛季开始基本上看不到。他主要的得分来源就剩下点板后的补篮、快攻、罚球…

如此几个赛季下来,到公牛时期命中率只有45%出头、场均不到5次出手,即便蓝领也不至于这样吧? 甚至我都感觉他有点“忘了”怎样才能将皮球放进篮筐,连点板补篮都费劲,出现空切机会喂饼他也能给你“吐”出来…

不过还好他的组织、战术跑位能力没有丧失,在禅师的三角进攻体系里面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而且挡拆质量也越来越高,除了篮板保护能力以外在公牛王朝的进攻端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罗德曼的进攻能力其实是很出色的,哪怕你理解的“进攻能力”仅限于得分也是如此。因为除了背身差点,其他的如面框、接球投、挡拆、空切、补篮、转换等得分技能都有, 但这仅限于早期、仅限于91~92赛季之前 ,到了92年以后因为工作重心的转移,因为战术需求的削减,因为自己开始不太喜欢进攻,慢慢地他就丧失了得分能力,公牛时期的罗德曼在纯得分方面都可以算是“副作用”了,你喂饼给他还不如乔丹、皮蓬中距离来得靠谱呢…

“当我在芝加哥公牛的时候,我大概只花了15分钟就学会了三角进攻,其实并不难,这是一个三角,每个人都有机会触球并投篮。”罗德曼曾经就安东尼不适应三角进攻发表过这样的言论。

我自己理解他花十五分钟就领会了三角进攻就是把球交给乔丹单打,然后去判断球的落点抢篮板。迈克尔乔丹曾经给他这样的评价:“我从来没见过有谁能像罗德曼这么快便学会公牛队复杂的进攻战术,连我自己也没有办法。”

看了一些公牛时期的进攻集锦,除了持球进攻能力不足,罗德曼的无球走位、空切和策应能力很出色,尤其擅长判断对方投篮之后球的落点,然后去抢篮板球得到二次进攻的机会。

他很清楚球队需要他出现在什么位置做什么事情,也了解自己的身高、体重、臂展其实都不占优势,但他的弹速也就是连续起跳的能力举世无双,所以他会在每场比赛前研究对方主要得分手的投篮特点,分析对方投篮后球的落点,然后出现在最适合的位置(乔丹曾经介绍过)。

公牛时期,他自己不需要承担太多得分的任务,进攻端主要是帮助乔丹、皮蓬尽量找到更容易得分的机会,然后积极去拼抢篮板球,偶尔兴致来了也会随手扔那么几个。久而久之,他也就对得分没啥兴趣,开始专心去抢篮板了。

他的职业生涯有很多奇葩的数据:比如0分28篮板、0分25篮板、0分24篮板、3分27篮板、4分26篮板,他生涯有14场比赛拿到27个篮板或以上,他所在的球队赢下了其中的13场,所以赤木教樱木(罗德曼的原型)称霸篮下的人就能称霸球场也是有道理的。他生涯的篮板率达到了23.44%(霍华德、小乔丹将近21%),最高的一个赛季为29.7%,也就是说篮球场上每三个篮板球就有一个是他抢到的。

不足之处,请多见谅。

一说起罗德曼,除了一颗花里胡哨的头颅之外,最先让大家想到的,恐怕就是他的篮板球,拼抢球和篮板球了。他的身高不高,可能就2米左右,但是通过死缠烂打和不断的起跳点板,成了著名篮板王,甚至他自己都说自己根本不屑于进攻,只搞防守。

但是我们也不能低估罗德曼的进攻,不能被印象流给干扰了看法。其实罗德曼是一个很有灵性也很有技术的球员,并不完全是糙汉子。

首先他有一定的三分球能力。在生涯前期,比如在马刺或者活塞的时候,罗德曼时不时会投三分球,而且命中率也还不算太离谱。

另外罗德曼的传球能力也不差,他的快攻中迅速找人的能力很强,有点类似于现在的追梦格林的感觉。

但是由于他的蓝领工作做的太出色,而公牛队也不缺进攻火力,所以他专职蓝领也不错。

对于“大虫”丹尼斯·罗德曼的进攻,在我的概念中,属于中上层。而这我先来解读一下我个人对于篮球场上 “进攻的概念”。

在所有的篮球比赛中,很多人都认为只有“进球得分”才是进攻能力好的表现,但看球时间相对较长的朋友们都可以理解到, 对于球队每一次的进攻其实都需要整个团队的配合,包括挡拆、策应、掩护、无球跑动以及空间拉扯、进攻篮板的拼抢等等。 即便是最后关键的一球拉开, 让球队头号球星“一打一”,很多情况下也需要内线球员提高位借助掩护得到更好的出手空间。

而对于 丹尼斯·罗德曼 来说,投篮能力的欠缺让他缺少足够的空间拉扯能力,但掩护与进攻篮板的拼抢让他在进攻端也是一个不能被忽略的一点—— “控制住篮板的人,就能掌握比赛的走向。”

其实在罗德曼来到公牛成为乔丹身边最得力的助手之后, 几乎垄断了篮板王这一荣誉。 而在这期间,几乎场均6个以上的前场篮板,可以说给球队带来的帮助是没有任何人能够替代的——简单现象一下, 就算是你我在野球场上,有一个巨能抢板的同伴,给自己带来的投篮自信可想而知。

同时,在公牛期间的两次三连冠时期,正是 “禅师”菲尔·杰克逊 主导“三角进攻”最为成功的阶段,而在罗德曼在篮板球领域统治级的表现,为“三角进攻”带来了巨大的扶植。想象一下在当时慢节奏的比赛中, 一个场均能抢到16-17个篮板球、激情无限、精通各种垃圾话挑唆对手的人, 在进攻端对于球队带来的帮助更多的是在情绪与士气上的鼓舞,当然还有……

不过很可能有人说“情绪”这一点,在篮球场上显得比较“玄学”,但我们看看1996年公牛对阵西雅图超音速的系列赛, “罗德曼直接帮助公牛赢了两场”这是当时超音速主教练乔治·卡尔对罗德曼的评价。 而那两场比赛中,“大虫”罗德曼一场10分、20篮板——其中11个前场篮板;另一场9分、19篮板——其中11个前场篮板外带5助攻。

这样的数据让丹尼斯·罗德曼在进攻端的存在感十足,出色的前场篮板带来的便是更多的二次进攻机会——除却传给其他人完成,其实 丹尼斯·罗德曼凭借出色的起跳在二次进攻端的终结能力同样十分出色。

在罗德曼进入联盟以来,除去新秀赛季场均的6.5分,二年级则是其场均得分的最高时间——场均11.6分,但即便这样场均出手数仅为8.4次,拥有56.8%的命中率。 在活塞的七个赛季场均的命中率可以达到55%~

中间两年在马刺算是罗德曼 “最不开心”的两年 ,毕竟以罗德曼的性格被老爷子压得实在喘不过气而后转到了芝加哥公牛。在这里,有乔丹、皮蓬这样的得分手,自然不需要罗德曼投入更多的经历在进攻端,他只需要在进攻端做好策应和掩护,同时保证前场篮板的输出—— 这也是其在防守端最为投入的时期,自然在进攻端的存在感不足。

这哥们25岁才打nba的。当年看球的时候,最爱看的就是他,球商极高。活塞时打的乔丹也没什么脾气,去马刺时告诉双塔什么叫防守什么叫篮板。让他玩命为你打球,首先他得佩服你,活塞时打的是哥们蓝球,不见血都不叫上场了,问问那时的乔丹就知道了,可惜后来五虎解散了。马刺双塔以及波波那时没成气候那,这不行那不行的,我告诉你们什么叫防守与篮板就行了。公牛乔丹以及教练他佩服,所以他拿出看家本领去打球,估计乔丹也佩服他,否则以乔丹在公牛的地位完全可以否决签约他。这哥们防守的地位与乔丹攻击的地位我感觉区别不大,说他不会得分,你让乔丹去抓篮板看看,道理一样。美国是个传统 社会 ,像罗德曼这样特立独行的也都不喜欢,不过场上都是他防的人要打他而他却没放规。

其实个人认为它的攻击力是有的,但是不能算得上是顶尖或者出色,可能是中下水平吧。

而且他在公牛队的作用是防守和拼抢篮板。其实学术有分工,所以你不能强求,他又在防守上做出贡献,又在进攻上作出贡献。

如果一开始他不是给人定位在防守队员的话,在别的队没有乔丹在身边的话,他的进攻能力应该可以得到提高。问题他身边有乔丹的话,他没有必要参与更多的进攻,转型辅助乔丹才是明智的。

罗德曼绝对是NBA偏科最严重的球员,野鸡大学毕业没球打,去机场当保安,25岁才正式进入NBA,0分28篮板,还有0分25篮板、0分24篮板、3分27篮板、4分26篮板,这些数据都是罗德曼创下的。

有一个观点是“公牛时期球队进攻有乔丹,不需要罗德曼得分”说以罗德曼得分少, 其实他就是没啥自主进攻能力,他的进攻能力没有被低估, 但却有种“得分的事我不懂你也别想懂”的气魄,这让他的防守侵略性很强, 毕竟两届最佳防守球员、7届防守一阵、7次篮板王……

14年职业生涯,5支球队,从25岁到39岁,场均7.3分,13.1个篮板,只有一个赛季得分上双,他是为数不多场均篮板比场均得分还高的球员,另一个可能是大本。场均出手5.8次,投篮命中率52.1%对内线而言也不低。

他的职业生涯高光可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底特律阶段,另一个是公牛阶段,底特律“乖孩子军团”,直到90年顶替马洪出现在球队首发大前锋的位置,直到1993年离开,成为了NBA首屈一指的篮板王。但他的得分其实也不错成为首发的三年他的场均得分接近9分,主要靠二次进攻与空位投篮。

罗德曼真实的进攻能力就是没啥自主进攻能力, 卡佩拉还可以吃饼,毕竟球队内线需要他得分,但罗德曼做的是把掉了的饼捡起来重新喂给其他人,卡佩拉在火箭的吃饼得分肯定也是德安东尼设计过战术的, 换句话说卡佩拉是进攻重要的一环,而罗德曼完全看天得分,作为公牛的进攻体系,他其实参与的就是保护篮板。

作为公牛三巨头之一,三连冠时期罗德曼的作用就是抢篮板和恶心对手,他像是乔丹的御用保镖,保证飞人在对方内线的安全。

关于进攻他最大的优点是二次进攻能力强,得益于强大的篮板球能力,如果在后场抢到篮板他可以是快攻的发起者直接长传找乔丹,也可以传球推进到中圈附近然后把球交给乔丹。得到前场篮板,罗德曼打得很聪明,他甚至可以作为三角进攻的一个中轴, 在芝加哥的三年是他职业生涯助攻新高,他要么去佯装打单然后找皮蓬与乔丹,要么看准机会抢下篮板直接进攻得分。二次进攻是他比较主要的得分机会,在阵地战时因为没有单打能力,无论身高还是体重其实对比当时的大前锋都不占优势,同时技术也还欠缺,他很少能一对一拉开单打,那是乔丹的活。

乔丹曾说罗德曼会研究每场比赛对方主要得分手的投篮姿势,与篮板落点,让他能精准判断落点,在三角进攻中罗德曼主要负责篮板,其次是助攻,他进攻端尽量帮助乔丹、皮蓬找到合适的得分机会,除了二次进攻,他的切入与快攻也都还可以。

罗德曼基本没有自主得分能力,要他像奥尼尔靠着身体硬凿,像马龙一样成为进攻核心,像坎普一样飞天遁地基本不可能,本身他的价值也不再得分上,得分是他在防守和篮板上附加的功能,你不能指望他很好用,但在关键时刻他没掉过链子。

在公牛队拿到三连冠时期,人们想到的都是乔丹以及皮蓬,而除此之外,还有一人的发挥也是非常关键,那就是罗德曼。虽然罗德曼进攻能力一般,但是他在防守端为公牛队保驾护航。在公牛后三个冠军中,罗德曼就充当了一个合格的蓝领球员。在球场上尽心尽力的抢篮板。那么罗德曼的实际进攻能力相对于他的防守来讲,能力到底如何呢?

我们通过数据能够看到,罗德曼职业生涯场均拿下了7.3分,投篮命中率为52.1%,三分命中率为23.1%。他在底特律效力了7个赛季,在新秀赛季的时候场均只有6.5分,但是在之后的6年当中,场均得分都超过了10分。在活塞的7个赛季罗德曼场均可以拿下8.8分,投篮命中率为55.8%,由此可见他的效率还是颇高的,但是缺乏进攻手段,更多的是依靠着篮下吃饼或者是二次进攻得分。

而到公牛队的时候罗德曼因为已经36岁了,所以在进攻端无法帮助球队太多,加上球队有着乔丹以及皮蓬这两个得分高手,罗德曼只需要防守就可以了。在公牛队的三个赛季中,罗德曼场均5.2分,命中率只有47.3%,当时罗德曼的进攻手段主要是切入以及快攻。因为强大的篮板能力,他能够多次完成二次进攻,帮助球队涨分。

不过总的来说,罗德曼的得分能力并不出众,他缺少自主制造机会的能力。不过充当一名蓝领还是合格的,毕竟罗德曼带给大家的印象都是防守凶悍,正所谓得防守者得天下。正是罗德曼的防守,公牛队才拥有三连冠的实力。

丹尼斯.罗德曼,坏孩子军团出身,公牛红色浪潮的三巨头,这哥们或许是NBA 历史 上最大的异类了,这里我们说的并不是他的个性,而是他的偏科。说到NBA 历史 上一招鲜吃遍天的,大多球迷的脑海一定会想到罗德曼,为啥呢?原因无他,在进攻端这哥们是个悲剧,而在篮板球上他绝对是个BUG,罗德曼生涯曾经连续7年拿到篮板王,由此可见他对篮板球有多的执着。SO,问题来了,身体天赋出色的罗德曼生涯为什么仅仅只有29次扣篮呢?那啥,还请诸君听我往下细细道来。

罗德曼身高201公分,体重100公斤,按道理来说,罗德曼这个身高大大前锋是挺吃亏的,可是罗德曼还是能够凭借着出色的经验和劲爆的身体天赋在这个位置游刃有余。根据罗德曼的选秀报告显示罗德曼的原地弹跳达到了87公分,助跑弹跳达到了102公分,这个数字对于一个内线球员来说绝对是出差的,所以罗德曼不扣篮这事和他的身体天赋并没有什么关系。

首先还是定位的问题。罗德曼从来没有把自己定位成一个投篮手,罗德曼生涯最高得分是34分,值得一提的是罗德曼曾经有3场比赛命中了5个三分球。因为角色的问题,罗德曼生涯最高的场均出手也只有8.6次,场均拿到了11.6分,这也是他生涯最高的场均得分。最低呢?则是98-99赛季的湖人时期,场均出手2次,这家伙整个和黑子篮球一样,在进攻端毫无存在感。

其次是罗德曼的球商。罗德曼的生涯一共出手了5310次,其中三分球355次,扣篮29次,罗德曼的生涯给人的第一感觉是聪明或者狡猾,是的,高超的球商让罗德曼懂得如何用最节省力气的方法去打球,所以能够上篮为什么要扣篮呢?与其在扣篮上浪费力气,不如把力气留在抢篮板上。

生涯总篮板11954个,总得分6683分,或许我们很难再找到一个篮板对得分多出快两倍的巨星了。生涯出战911场,场均7.3分、13.1篮板,这样奇葩的数据也符合罗德曼的个性。

“如果这次高高跃起不是为了抢篮板,那将毫无意义”——丹尼斯-罗德曼

罗德曼被球迷们熟知,应该是在公牛时期,他打球非常拼,尤其是在篮板球的争抢方面。罗德曼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从他指尖路过的篮板球,即便只有一点点机会,他也会努力起跳来点抢皮球。罗德曼是一个众所周知的篮板痴汉,防守端卖力,进攻端威胁确实不大,一个简单的数据就可以证明。罗德曼作为一名内线球员,他职业生涯一共只有29次扣篮,却荣膺了7届篮板王。

能拿到7次篮板王,对于身高只有2米01,体重仅100公斤的罗德曼来说,确实不容易。在大个子横行的年代,如此身材娇小的罗德曼要从巨人堆里脱颖而出,成功拿到篮板球,靠的不是硬碰硬,而是出色的篮板球意识和永不放弃的拼劲。

罗德曼不怎么扣篮,这是真的,即便是前场1打0,他也会选择轻松上篮,而不会选择一个花里胡哨的扣篮来点燃全场。职业生涯一共扣篮29次,其中还有4次没扣进,他14年职业生涯的扣篮总数,还不及“小土豆”内特-罗宾逊两个赛季扣得数多。

身高超两米,原地弹跳高度和助跑弹跳高度分别是87厘米和102厘米,这样的条件下,罗德曼扣篮还是游刃有余的。然而进攻端确实不来电,但他在篮下确实是个BUG,他绝不放弃任何一个篮板球,哪怕是球即将飞出界外。罗德曼是标准的蓝领球员,生涯最高的场均出手也只有8.6次,但生涯场均篮板却高达13.1个,试问这样的队友谁不喜欢?

说起罗德曼,我们不得不提的就是他的发型,一个可以将调色板直接染在头上的男人,他那多端诡异的发型就像他在篮球场上的表现——不走寻常路。

如果你对罗德曼不是特别的熟悉,那么下面我们来看一组数据:

91-92赛季,罗德曼场均9.8分,18.7个篮板,2.3次助攻。

92-93赛季,罗德曼场均7.5分,13.8个篮板,1.6次助攻。

93-94赛季,罗德曼场均4.7分,17.3个篮板,2.3次助攻。

94-95赛季,罗德曼场均7.1分,16.8个篮板,2.0次助攻。

96-97赛季,罗德曼场均5.7分,16.1个篮板,3.1次助攻。

当我们看完上面的数据,再看罗德曼的经典语录,似乎一切就都明白了。

“如果这次的高高跃起不是为了抢篮板,那将毫无意义。”

这就是那个张扬不羁的大虫罗德曼。

罗德曼作为篮球界得一个奇才,虽然他没有往常我们认识得那些巨星超强得得分能力,但是他有着超强得篮板球能力,一个为了抢篮板而生的男人。人们常说,得篮板者得天下,这句话一点都没有错,罗德曼就凭着这一手绝活,在职业生涯硬是拿下了5座总冠军奖杯。在88-89赛季和89-90赛季为活塞夺得两座总冠军奖杯,在95-96,96-97,97-98赛季与乔丹,皮蓬组成得三巨头,创造了公牛得三连冠王朝。

在篮球比赛中,我们往往会因为一个精彩得跳投,或一个漂亮得绝杀而尖叫,作为不擅长得分得大虫罗德曼却用另一种方式让我们记住了他。身高201,体重100公斤的罗德曼,在14年得职业生涯中,连续7年斩获篮板王得称号,并有7次入选防守一阵和2次最佳防守球员。

对于这样得“奇葩”球员,只能说是对手狠,队友爱,球迷更爱啊。

罗德曼的职业生涯总共拿下11954个篮板,位居 历史 排行榜的第23位,但是他14年的职业生涯却仅仅得到了6693分,得分只有篮板数的一半,何况一个进球还是算两分和三分,篮板却只算一个,这是他职业生涯第一个奇葩的地方。

第二个奇葩的地方,按理说,他这样得身体强度和天赋,得分,扣篮应该都不是很困难,但是他14年得职业生涯,却仅仅只有29次扣篮。如果将29这个数字与他职业生涯得11954个篮板,6683得分以及911场比赛放在一起,那就会更加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根据数据不完全得统计,大虫罗德曼职业生涯得扣篮数肯定不止29这个数字,但是也从侧面反映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罗德曼并不喜欢得分,也不喜欢扣篮。就像他自己说得,如果这次得起跳不是为了篮板,那么这将毫无意义。

所以最后我们只能说,不是罗德曼不可以扣更多得篮,他只是不想。

根据NBA官方数据,常规赛中,罗德曼96赛季15次扣篮,97赛季9次, 98赛季3次,99赛季1次扣篮。四个赛季总计扣篮28次,命中率100%。

目前NBA官网只有这四个赛季的扣篮统计数据,之前在活塞并没有类似统计,因为年代久远。季后赛中96赛季2次扣篮,97赛季3次扣篮。就这些赛季,已经是33次扣篮了。可见这个问题本是就是错误的数据。

最合理的解释就是,最先提这个问题的人只看到了那四年的常规赛统计,误以为是职业生涯全部扣篮,并且还记错了28个不是29个。其他人以讹传讹,不求甚解。

发此文以正视听。

看到其他人长篇大论解释这个错误数据,确实好笑。

是谁告诉你的只有29次?他虽然得分少但大部分得分都是篮下得分,还真有人一本正经的回答你问题,哈哈

因为根本不需要他得分了,乔丹,皮蓬,库科奇等得分点实在是太多了

除了篮板,其他的什么的随意,开心就好,有那闲工夫还不如去烫个头发。撩下麦当娜。

因为人家专心干一件事,又不是非要全能?前场篮板抢了扣一个多简单啊,但没必要,小抛投一个,轻轻打板一个,体力留着防守多好啊

绝对不止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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